“我们需要中国,世界需要中国。”******
“我们需要中国,世界需要中国。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强大了就能帮助世界。”
这是外资机构对于中国的信心!
新年伊始,中国经济展现了新气象,在街头巷尾忙碌的身影里,从日渐升腾的烟火气中,外资敏锐地捕捉到了中国经济积极向上的信号,国际媒体上看好中国发展的声音也日渐增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频道密集推出五期《他们看好中国》系列报道及三期《央视财经评论》系列评论,阐释何以看好中国。
全球视野 融合传播
展现总台引领力、
传播力、影响力
2023年1月3日至7日,《天下财经》《经济信息联播》等节目重磅推出《他们看好中国》五期报道,从全球知名投资机构、跨国企业和政商精英的视角,看他们如何坚定看好中国,又如何加速布局中国;《央视财经评论》推出三期评论,解读和分析外资金融机构加码配置中国资产背后的判断与期待,同时进一步释放明确信号,我国鼓励支持外资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将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他们看好中国》系列报道充分发挥总台的全球报道网络优势,与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的主流媒体展开合作,采用记者调研走访、专家微访谈、外媒观点等多种形式,汇聚全球多地市场动态及观点,形成全球报道声势。
大小屏、全方位、多渠道齐发力,《他们看好中国》报道以多样化视角及内容呈现,彰显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依然不变的强大信心,让网友读懂中国经济的信心所在,多次被全网置顶推荐,引发网民热议及评论。
说法中见态度
国际政商精英看好中国
《他们看好中国》系列报道汇聚了国际机构负责人、著名投资家和经济学家的权威声音,国际政商精英纷纷看好中国经济前景。岁末年初,外资机构纷纷发布对中国2023年的经济预测,相关报告中最多的关键词就是“反弹”和“提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表示,未来一年中国经济将稳步增长,尤其在2023年年末的时候,会比年初更加强劲。
财经中心记者通过视频连线的形式,专访著名投资人吉姆·罗杰斯。他表示,中国将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国家,更强大的中国能助力世界经济增长,他尤其看好中国旅游业和清洁能源行业的发展。
记者还探访了高盛、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野村证券、贝莱德、花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他们都在节目中“看多”中国市场,对中国经济投下“信任票”。
在《央视财经评论》中,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室主任郭丽岩解读国际机构“看多”中国,源于中国经济的韧性、活力和潜力。
做法中见行动
跨国企业加速布局中国
《他们看好中国》通过引用权威数据,梳理整合新闻事件,展示跨国企业加速布局中国事实。超过99%的受访外资企业对今年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更有信心,超过98%的受访外资企业表示将维持和扩大在中国的投资。对于全球投资者而言,进入中国市场,配置中国资产,已成为重要的业务布局。
2022年年底,全球性制药企业阿斯利康宣布,在青岛投资建设的供应基地正式动工,计划投资约31亿元人民币。
在江苏苏州工业园,全球光学与光电行业巨头蔡司投资1.7亿元,并于近期启动建设了更高规格的研发中心和生产线。
2022年年底,德国化工巨头巴斯夫位于广东湛江的一体化生产基地动工,总投资约700亿元人民币,是德国企业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
汽车、消费品、绿色发展和高端制造等多个行业的外资企业寻求在中国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外资企业持续增资的背后,体现了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在资本市场,摩根士丹利将对中国股市的配置建议从“标配”上调为“超配”,瑞士信贷则表示已经在其亚洲的投资组合中超配了中国资产。
期待中见信心
国内大市场吸引外资做多中国
《他们看好中国》系列报道与《央视财经评论》系列评论形成组合拳,展示世界对中国经济充满信心。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弛说,一方面他们希望把在海外的一些相对而言不同的视角和经验带到中国市场来,但另外一方面,他们也希望能够从中国市场学到不同视角的知识和经验。
2013年到2021年,我国非金融领域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2万亿美元,2021年利用外资金额比2012年增长55.3%,年均增长5%,我国利用外资大国地位逐渐稳固。2022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560.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外资加速流入的背后,也蕴涵了新的期待。而与外资期待相呼应的,是中国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投资加码,布局加速,在百年未有的变局中,他们瞩目东方;在动荡不安的世界里,他们看好中国。活跃的市场,巨大的需求,创新的力量……这一切,都是中国经济的底气所在,也是我们创造奇迹的力量所在,更是全球知名投资机构、跨国企业和政商精英看好中国的信心所在。新的一年,强预期,提信心,总台将持续关注和报道各地经济发展,报道百姓勤劳致富的火热生活,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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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