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国家消防救援局调度部署元宵节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消息,2月3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视频调度会议,按照应急管理部有关要求,全面分析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风险特点,部署安全防范各项任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精准研判风险,狠抓措施落实,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会议指出,从往年和近期火灾情况看,元宵节期间火灾高发频发。今年,节庆民俗活动大量恢复,烟花爆竹燃放多,人流高度聚集,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风险持续攀升,火灾防范压力很大。各级务必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务必充分认清做好元宵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板底线。
会议强调,要紧盯重大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灯会、游园会、焰火晚会、社火表演等节庆活动现场检查,督促主办单位和群众组织做好现场安全防范工作,对人群密集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要安排防火、灭火力量前置备勤,加强巡逻检查。要紧盯烟花爆竹,对生产、储存、销售场所开展联合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燃放地区巡查看护,严禁在易燃可燃外保温高层建筑和文物古建筑周边燃放,严查娱乐场所违规燃放冷烟花行为。要紧盯重点场所,加大餐饮娱乐、商场市场、电影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检查力度,指导做好可燃外保温高层建筑、连片木质村寨、文物古建等场所单位的火灾防范应对,督促医院、养老院等场所留足值班人员。要紧盯森林火灾,突出重点林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协调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森林防火专项行动,加强与地方扑火队伍的协调配合,强化作战安全管控,特别是“北兵南用”队伍要加强遂行南方地区火灾扑救任务研究和行动组织。要紧盯宣传提示,采用闹花灯、猜灯谜、舞龙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常识宣传,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加强森林节日防火须知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要紧盯救援准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预案,强化统一指挥调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专业高效处置。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